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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体在校生进行心理测评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9日 20:00 】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返校复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开学后的校园学习,确保学生返校顺利进行,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心理测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枣庄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测评方式

微信公众号测评:学生关注“枣院学工”,点击“服务平台”——“心理咨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或关注“枣院心理中心”公众号,回复心理测评,进行测评。

注: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忘记密码,可拨打电话0632-3786525进行修改或添加QQ号:2390551560进行修改。

三、测评时间

220-227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对心理测试工作的认识,建议班级集中测试,保证学生真实、客观、认真地进行测评。

2.测试时请仔细阅读指导语,所有问题的答案无对错之分,请按照你的实际情况真实地回答。

3.本次测试需要完成两个问卷,测试结果严格保密,除专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查看。测验结果不进入学生档案,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

4.需了解自己心理健康状况的学生,请本人携带校园卡来心理中心查看,市中校区:榴园餐厅西侧2206室;新城校区:1/2号宿舍楼门厅2楼办公室。

5.如有问题,请联系心理中心,电话:0632-3786525




学生工作处

202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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