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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7日 00:00 】

各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2016年10月26日——11月26日期间,对 2016级新生(包括2016级3+2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请通知并组织好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登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进行测试。

测试方式:

1.登陆210.44.232.98,进入“枣庄学院心理管理系统”。

2.在首页左上角“系统登陆”中,选择“学生/教师”;

初始用户名:本人学号或姓名;

密码:本人学号后六位。直接点击“进入”(无需注册),进入后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栏更改密码,以保护个人信息。

3.点击左侧“心理评测中心”栏,下拉选择“心理普查”,点击“同意”后,进行正常评测。

4.本次评测共有两个测验供学生使用,学生应按要求努力完成。

5.在“心理评测中心”栏中选择“我的评测记录”查看测评结果。

6.请学生务必留下手机号等联系方式,以便与学生直接沟通。

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话:3786525

Email:895443867@qq.com

地点: 教师教育楼(15号教学楼)东区522室


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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