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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9级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2日 00:00 】

各学院:

为深入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我校2019级(含升本)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普查活动,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心理健康普查是全面了解学生入学后整体心理状况的重要手段,通过普查为各学院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对做好学生群体安全稳定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2019级(含升本)学生全部参加此次心理健康普查。

二、普查方式

1易班测评:打开手机易班APP—点击心理咨询预约—输入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

2微信公众号测评:学生关注“枣院学工”,点击“心理预约”,输入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或关注“枣院心理中心”公众号,回复心理测评,进行测评。

心理普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三、普查时间

10月22-118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对心理普查工作的认识,集中测试,由专人讲解心理健康普查指导语和注意事项(附件1),保证学生真实、客观、认真地进行测评。

2心理普查必须本人参与,严禁他人代测本次测验结果严格保密,除专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查看。测验结果不进入学档案,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

附件1:心理健康普查指导语和注意事项

附件2心理健康普查操作步骤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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