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心理危机,根据《枣庄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枣院政字【2018】127号)和《枣庄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枣院政字【2018】128号),学生工作处制定了《枣庄学院关于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稿)》(见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学院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见附件2、3、4),请于11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zxyxlzx@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107。
联系人:于园
联系电话:0632-3785855;13963289631/66631
附件1. 枣庄学院关于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稿)》
附件2. XX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3. XX学院班级心理委员一览表
附件4. XX学院宿舍心理互助志愿者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