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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 00:00 】

各学院:

为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心理危机,根据《枣庄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枣院政字【2018127号)和《枣庄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枣院政字【2018128号),学生工作处制定了《枣庄学院关于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稿)》(见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学院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见附件234),请于11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zxyxlzx@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107

联系人:于园

联系电话:0632-378585513963289631/66631


附件1. 枣庄学院关于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稿)》

附件2. XX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3. XX学院班级心理委员一览表

附件4. XX学院宿舍心理互助志愿者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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