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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简介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4日 21:38 】

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的职能部门。坚持“以生为本,德育为先,科学管理,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按照“成人、成长、成才、成事”教育原则,搭建育人平台,科学引领学生全面发展,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主体观、“全员育人”的岗位职责观、“德才兼备”的育人质量观、“受教育者自教”的现代管理观。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德育工作。具体制定和实施学生思想教育及德育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不断改进教育方法,加强学生与校、院的沟通与交流。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学校有关学生教育与管理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行为管理活动;负责学生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与各类奖学金等评选及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做好学生的违纪情况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执行工作;加强对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主动协调与帮助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

三、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勤工助学的岗位、人员的选聘和管理、报酬发放、表彰奖励等事项;组织实施“奖、助、贷、补、减、勤”等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统筹管理使用政府、学校、社会各界扶困助学的各项基金,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做好爱心接力站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

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其它相关工作,健全“服务、课程、活动、干预、保障”五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深入细致做好心理健康咨询、重点对象排查、心理健康教育建设。

五、按照校党委、行政的要求,负责协调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制定辅导员工作条例和考核细则,督促落实学校关于政治辅导员选拔、培训、分流和待遇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负责学生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组织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和表彰;建立辅导员工作研究制度,实施辅导员素质提升工程,引导培育学者型思政队伍。

六、负责组织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的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的国防教育及兵役工作,具体做好征兵、预征兵登记统计工作,民兵训练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学生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宿舍的统一调整和分配;负责学生公寓用品的订购、配备和管理;指导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负责学生宿舍楼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各种维修、治安保卫以及其它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校常规教室的规范管理、检查、考核及小型维修、教室文化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评比检查,组织进行学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进学生工作不断发展。

十、配合团委指导学生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校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协助教务处开展好“综合素质课程体系”建设和学风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给的其他任务。


(数据更新至2019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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